因为要在郑州宏都花园小区内建一栋27层的住宅楼,这让小区业主和开发商之间产生了对立。令人不解的是,尽管开发商称他们的行为得到了规划局的许可,但规划局颁发的规划许可证却已过期,也就是说,已经失去了效力。
宏都花园小区业主为何坚决反对建高楼?开发商为何要拿一份失效的规划许可证做挡箭牌?记者围绕这些问题进行了调查。
约好记者开发商却爽约了
不久前,记者不断接到郑州宏都花园小区业主的集体投诉,业主说小区的开发商拿着已经失效的规划许可证,要在小区内的停车场上建一栋27层的写字楼。记者随后与开发商取得了联系,并约好了采访时间。
4月8日上午,按照约好的时间,记者赶赴河南省中业房地产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中业)。但该公司一程姓副总,却爽约了。
因为程姓副总的爽约,中业公司欲将自己开发的宏都花园一分为三的做法得不到一个“说法”。
在中业公司一层,开着门的10多间办公室里,记者只找到一位中年女性。该女性说,程姓副总出差了,公司集体放假了,她也不是中业公司的人。
中业公司唱的“空城计”,难掩宏都花园当前一触即发的紧张局势。
前日,宏都花园业主孟女士告诉记者,小区的400多位业主已经团结起来,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孟女士称,以前的宏都花园已不存在,开发商通过成立三个子公司的方法将小区肢解,具体做法是,西南角永乐电器和361度餐厅两栋楼土地为一公司,1~7号楼土地为一公司,8号楼土地为一公司,西南角目前的停车场土地归于中业公司,在此将建立一栋27层住宅楼。
孟女士说,小区内的绿地、道路、停车场等配套用地作为小区的一部分,业主在购买房产时,房价里已包含了相关费用,应属于小区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,不能被开发商强行掠夺。
小区业主 深基开挖影响安全
在孟女士看来,开发商对小区业主利益的侵害,采取了逐步蚕食的过程,而业主们一直在忍让。2004年前,小区的绿地一直延展到东风渠上。2005年,东风路打通改造,小区绿地退了10米。2006年,小区接近东风路处,竖起了长40多米、高10多米的广告牌,据专业人士测算,广告牌一年的收益达150多万元,两年来开发商下属的物业公司侵吞业主利益达300多万元,因为按照法律规定,这部分收益应属于小区全体业主。
对于开发商的做法,孟女士称让小区的业主们忍无可忍。因为27层住宅楼,地基深度将达到20米,宏都花园小区内的多层楼房是10年前建的,停车场距离目前的5号、6号、7号三栋楼最近的距离不到10米,在这么近的距离内进行深基坑开挖,将给住户带来不安全因素。另外,每到夏季,小区内积水可深达一米,地层积水与地基不均匀沉降关系密切,时间久了,会造成墙体裂缝、房屋倾斜甚至倒塌。“除了担心自己住的房子成危房,业主们还担心由于盖了高楼,挡住阳光,自己的房产将因此贬值。”孟女士说。
由于小区至今没有成立业委会,孟女士等业主只能采取奔走相告的方法,来进行集体维权行为。两周前,业主们向所在的枣庄社区申请成立业委会,但工作人员以“以前没有办过,不知该如何办理”为由予以拒绝。
宏都花园物业的中业房地产物业公司黄经理说,开发商是要建一栋27层的高楼,业主也向他们反映过,但作为物业公司,他们也没有办法。
法律人士 规划文件已失效
为制止开发商盖27层住宅楼,业主们奔走相告,日夜派人盯在停车场。孟女士说,因为开发商已找好施工队,准备采取突然袭击办法,打地基盖楼。
另一位专业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的业主张女士说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这样的明显侵害相邻业主权益的规划必须事前公示,得到相关业主的同意,而小区的所有业主此前从来也没有看到过这样的变更规划公示,规划许可证是怎样拿到的?是否存在所谓的办证“潜规则”?
盖27层高楼,程姓副总称已取得了规划许可证,但由于他的爽约,记者没法看到开发商手里的规划许可证。在业主们聘请的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郭洪魁律师手里,记者得到了2007年7月11日颁发的郑城规建管许字(0188)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,上面显示有效期是6个月,现在已经失效。郭洪魁律师说,就算这样一个规划许可证“合理”,但按照国家法律规定,实际上这也是一份已经失效的规划许可证。